根据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,按照资源公有、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,对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(丰泽辖区)和晋江干流丰泽段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
本次登记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,一是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(丰泽辖区)登记单元,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,二是晋江干流丰泽段登记单元,以河道及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。
二、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
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。
三、自然资源类型、范围
登记单元内的水流、森林、荒地、滩涂、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。
本次登记区域涉及东海街道、临海街道、城东街道、北峰街道、清源街道、泉秀街道。
四、其他事项
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(代理)行使主体、集体土地所有权人、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,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。
特此通告。
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
2025年8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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